ARES緊急通訊網路人員作業流程

一.承平時期: 1.保養天線機具、設定 ARES 頻率、及地區常用頻率. 2.平時與地區業餘電台試通,相互瞭解各人特別技能與資源狀況. 3.定期於 ARES 頻率互通,交換信號狀況與最新訊息. 4.建立更新 ARES 成員與各相關單位之連絡手冊. 5.警、消與衛生機關設置之緊急救難電台定期參與試通. 二.災害發生期: 1.守聽 ARES 頻率、回應主控台之呼叫、報到、並交換信號強度、最新訊息. 2.依據地區與電台信號條件,互相協調分工擔任主控台、副控台或地區協調員. 3.各台守聽 ARES 頻率,當地區有災害事故或求援呼叫時予以接聽,並轉發予主控台. 主控台填寫 [ ARES 網路狀況通報單 ] 此單有時間及序號記載可供追蹤查閱. 4.主控台依照狀況之性質採取 廣播、轉發、訪求、尋覓、歸檔之作業,其餘各台則 協助主控台完成作業. 5.災害地區由主管單位成立臨時電台,由其中擁有業餘執照之人員,志願之業餘電台 值機,利用 ARES 網路傳送資訊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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