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考试 BG1DO BG1DO>关于考试 (原载哈罗CQ)

二○○三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电台操作证书》 一级证书考核实施办法

一、本次一级《操作证书》考核定于2003年3月22日上午9:00进行,以集中考试方式进行,报考者可按原报考地点或者就近选择考场。

二、根据有关法规规定,报考一级《操作证书》者应符合下列条件:

1、持有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《会员证》。连续两年未按规定交纳会费者,按规定视作自动退会,不能参加考试。

2、获得二级《操作证书》并已取得电台执照一年以上,并交验十张国内和十张国外业余电台寄给本人的、使用二级《操作证书》联络的卡片。

3、三年内受到无线电管理机构作出的无线电违章处罚的;收到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违章调查后,未进行检查,或拒不接受批评者;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者,均不能参加考核。

三、本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等级标准》所体现的低等级《操作证书》考核应尽量有利于普及、一级《操作证书》应成为爱好者努力的较高目标并尽量与国际水平接轨的原则,考核将照严格按照法规文件规定的一级《操作证书》标准,较为全面地测试业余无线电所涉及的各方面知识、技术、技巧、莫尔斯电码收发技能、通信英语等。其内容可以参考(但不限于)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印发的《中国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考核复习提纲》、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《业余无线电通信》及《JARL业余无线电手册》。

四、各《操作证书》考场由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委托有关负责人安排,报考者请与各考场负责人联系询问考场地点、乘车路线等具体事宜。

五、报考者须在入场前向考场负责人交验本人身份证、会员证、操作证、通联卡片以及电台执照(或复印件),交纳80元考试工本费,同时领取设台申请表一式三份。

应考者于考核后将设台申请表填好(附本人1寸照片一张),寄至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,经审核后,向合格者颁发一级《操作证书》。

六、试题和录音带由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统一印制,于考试前十天寄至各考场负责人。

七、考试的试卷和听抄报的报文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各地区的考场负责人,均应将考试答案当场密封,于2003年4月15日前寄达CRSA总部,由CRSA总部统一判阅。

. 八、领到一级《操作证书》后,新设台或因证书升级而须改变操作权限、设备、呼号者,均需首先填写《设台申请表》,寄往本人所在注册协会,由协会审核、盖章、预配呼号后将表格寄回本人,凭此向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妥申领电台执照或变更执照的手续,方可使用新操作权限、新设备及新呼号。

《设台申请表》上预配的呼号在未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、发给执照之前是无效的,不得擅自提前使用。

九、领到新《操作证书》后暂时不设台、不更改原执照设备、呼号和操作权限者,请妥善保存设台申请表,以便设台信息变更时使用,有效期见申请表说明。

十、各级考核小组一定要严肃考场纪律,杜绝舞弊、抄袭等不正之风。如报考者有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施行贿赂者,一经查实,取消录取资格。全体会员有监督协会有关工作人员和考核小组的权利。协会总部一旦收到多数会员的对不正考风的揭发,一经核实,将采取严厉措施,追究当事者责任。

十一、考核地点:

根据本次考核报名人员分布地点,设置四处考场,分别是:

北京,联系人:刘 涛;联系电话:010-67025488

江苏,联系人:陈 方;联系电话:025-5065529

广州,联系人:赖成添;

上海,联系人:陈云昌、胡松青;联系电话:021-56650674

湖南,联系人:罗启智;联系电话:0731-4513560

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秘书处 2003年1月10日